曲家瑞曾說:『喂!幹嘛不做你自己?』記得當時聽到這句話時,覺得有一絲絲刺耳又感到自己有一點點懦弱,因為有時候我真的覺得自己沒辦法做我自己,但這到底是不代表懦弱?
根據"做自己"的標準刻板印象,正面的是『不管別人的眼光,努力的追求自己的夢想』、『保持個人特色,不盲目跟隨人潮』。負面的有『不想媚俗,你們覺得我很機掰那是你的事』、『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』。兩個都可以定義『做自己』,但因為負面的實在是不值得追尋,所以這邊只討論正面的。
有時候有些個人特色其實是很有趣、無傷大雅的可愛,像是小孩走人行道時喜歡走在磚塊的線上、走在路肩的高處,像是吃Oreo時喜歡把餅乾扭成兩半、一半沾到牛奶中吃掉一樣。一個人如果不在乎外人怎麼看他,就可以勇於做自己,因為這些舉動並沒有妨礙到別人。但有時狀況比較複雜,例如這個人不在乎外人怎麼看他,但是他所愛的人會在乎,那麼這個人還能開心的『做自己』嗎?